問
請問食品企業能否在自建網站和微信上宣傳與疾病相關的醫療術語,如制水企業,在企業媒體(tǐ)上以健康知(zhī)識普及爲名,宣傳“心髒病人需要多喝(hē)水,可有效預防心肌梗塞、心絞痛,關鍵時刻可以救命”、“胃病患者多喝(hē)水可以有效預防便秘”、“感冒患者多喝(hē)水可以清除感冒病毒和新冠病毒”等宣傳文字,該情況是否符合有關廣告和食品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謝謝。
答
《廣告法》第十七條 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wài),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shāng)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因此食品企業不能在互聯網包括自建網站和微信公衆号等宣傳食品與疾病相關的醫療用語。保健食品廣告需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批後方能發布。